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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批準《上海合作組織成員國關于舉行聯合軍事演習的協定》的決定
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批準《上海合作組織成員國關于舉行聯合軍事演習的協定》的決定
2008年12月27日
(2008年12月27日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六次會議通過)
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六次會議決定:批準2007年6月27日由時任國防部部長曹剛川代表中華人民共和國在比什凱克簽署的《上海合作組織成員國關于舉行聯合軍事演習的協定》。
| 頒布部門: |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
| 發文文號: |
"" |
| 效力級別: |
相關法律決定 |
| 時效性: |
有效 |
| 頒布日期: |
2008年12月27日 |
| 實施日期: |
2008年12月27日 |
| 內容分類: |
國家機構:權力機關;軍事:軍事一般規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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