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停止執行死刑程序有關問題的規定
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法院公告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停止執行死刑程序有關問題的規定》已于2008年11月24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第1455次會議通過。現予公布,自2008年12月26日起施行。
最高人民法院
二○○八年十二月十五日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停止執行死刑程序有關問題的規定
法釋[2008]第16號
為確保死刑案件停止執行死刑程序依法規范進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等有關規定,結合刑事審判實踐,制定本規定。
第一條 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一十一條、第二百一十二條規定的判決“可能有錯誤”包括下列情形:
(一)發現罪犯可能有其...
| 頒布部門: |
最高人民法院 |
| 發文文號: |
法釋[2008]第16號 |
| 效力級別: |
司法解釋 |
| 時效性: |
有效 |
| 頒布日期: |
2008年12月15日 |
| 實施日期: |
2008年12月26日 |
| 內容分類: |
國家機構:審判機關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