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運輸部公告2009年第2號 關于國際海事組織《國際散裝運輸危險化學品船舶構造和設備規則》(《IBC規則》)修正案生效的公告
運輸部公告2009年第2號 關于國際海事組織《國際散裝運輸危險化學品船舶構造和設備規則》(《IBC規則》)修正案生效的公告
[2009]第2號
國際海事組織海上安全委員會第82屆會議和海洋環境保護委員會第56屆會議分別于2006年12月8日和2007年7月13日以MSC.219(82)號和MEPC.166(56)號決議通過了《國際散裝運輸危險化學品船舶構造和設備規則》(《IBC規則》)的修正案。
《IBC規則》在《1974年國際海上人命安全公約》(以下簡稱安全公約)和《1973年國際防止船舶造成污染公約》(以下簡稱防污公約)下均為強制性規定,根據安全公約第VⅢ(b)(vii)(2)條和防污公約第16(2)...
| 頒布部門: |
交通運輸部 |
| 發文文號: |
交通運輸部公告[2009]第2號 |
| 效力級別: |
部門規范性文件 |
| 時效性: |
有效 |
| 頒布日期: |
2009年1月19日 |
| 實施日期: |
2009年1月19日 |
| 內容分類: |
國家機構:行政機關;交通運輸及倉儲:海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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