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振興”輪船舶碰撞責任保險賠償爭議案裁決書
“振興”輪船舶碰撞責任保險賠償爭議案裁決書
(2002年6月4日北京)
申請人××股份有限公司(原名上海××輪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申請人”)根據2001年7月25日與被申請人中國××保險公司××市分公司(原名××財產保險有限公司××市分公司,以下簡稱“被申請人”)簽訂的“關于‘振興’/‘吉米尼’1993年11月 8日間接碰撞案的仲裁協議”,于2001年9月7日向中國海事仲裁委員會(以下簡稱“仲裁委員會”)提出仲裁申請,請求裁決被申請人根據“振興”輪船舶保險單賠償該輪間接碰撞損失人民幣1796130元和149165.16美元及其利息,并請求裁決被申請人承擔本案仲裁費以及...
| 頒布部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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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文文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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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效力級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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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效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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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頒布日期: |
2002年6月4日 |
| 實施日期: |
2002年6月4日 |
| 內容分類: |
仲裁:海商事仲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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