協調與合作視角下的企業集團治理研究
自20世紀初以來,隨著企業集團規模的不斷擴大和實力的逐漸增強,它們在各國經濟生活中的地位日益提高。近年來,我國的企業集團也蓬勃發展,并已成為支撐我國國民經濟的重要力量。然而隨之而來的治理問題,亦成為企業集團發展中面臨的現實問題。企業集團在經濟生活中的重要地位與企業集團治理效率的低下之間存在的矛盾,正是本文對企業集團治理問題展開深入研究的動因所在。
企業集團內在的復雜性決定了許多關于單個企業的研究成果不能簡單地移植到企業集團中來。本文試圖在吸收前人關于公司治理研究成果的基礎上,結合企業集團的本質特征,從協調與合作的角度對企業集團治理進行深入、系統的研究,并提出相應的理論框架。因此,本文的研究對于豐富公司治理和企業集團治理理論,拓寬公司治理的研究視野,具有重要的理論意義。本文從協調與合作的視角出發對企業集團治理進行研究,并根據我國企業集團治理的現狀和問題提出相應的對策建議。該項研究對于我國企業集團的持續健康發展具有重要的現實指導意義,研究成果可為企業集團的發展提供決策參考。
本文綜合運用管理學、經濟學、社會學等多學科的理論,運用網絡分析方法以及比較分析的方法,開展了以下研究工作:
1.建立了企業集團治理的框架模型。論文分析了交易成本經濟學在解釋企業集團本質方面所存在的缺陷,并運用社會網絡理論重新闡述了企業集團的本質,即企業集團是一種“嵌入”于一定社會關系網絡中的利益相關者協調與合作網絡。這一特征決定了我們必須突破傳統的公司治理視角,從協調與合作的視角對企業集團治理進行研究。企業集團治理應當達到兩大目標:一是在利益相關者的利益沖突中建立起整體的、動態的協調機制,二是推動母公司與子公司之間、子公司與子公司之間以及企業集團與外部利益相關者之間建立起穩定的信任與合作關系,從而為企業集團的長遠發展提供持續的資源支持。企業集團治理是一種在母公司主導下,為了協調各利益相關者之間的利益沖突并致力于建立和維護信任與合作關系的制度安排,是內部治理和外部治理的統一。
2.闡述了企業集團的內部治理結構和治理機制。本文研究表明,企業集團內部網絡中產權關系、社會關系及協調互動關系等三個維度的治理邏輯為建立并有效發揮治理機制提供了邏輯基礎。企業集團作為利益相關者的協調與合作網絡,能夠給各參與主體帶來合作盈余的良好預期。然而,企業集團內部網絡在帶來治理效率提高的同時,也由于自身的某些屬性面臨著治理困境。缺乏有效的集團治理,各企業的機會主義動機將扭曲企業集團的合作行為,并損害合作盈余產生機制的效率;與此同時,知識流動的障礙也將加劇資源在子公司間分布的不對稱性,合作行為被進一步扭曲。有效的集團治理可以抑制網絡各節點的機會主義行為,并促進知識在內部網絡中的順暢流動。因此,集團治理成為企業集團內部網絡互動合作的制度基礎,并為企業集團的有序運作提供了一個保障平臺。論文從內部治理結構和治理機制兩個方面對企業集團內部治理進行了闡述。集團內部治理結構運行的基礎是權力配置,內部治理機制則是超越結構的具體的治理規則。衡量集團內部治理機制的標準應該是建立和維護集團內各企業之間的協調與合作關系,實現各方參與者預期的合作盈余。為了達到治理目標,有效的內部治理機制應該包括激勵機制、決策機制、監督機制、文化治理機制、學習治理機制。
3.從協調與合作的視角分析了企業集團的外部治理。本文認為,企業集團外部治理是旨在維護企業集團與外部利益相關者所構成的關系網絡的有效運行而作出的一系列制度安排。根據重要性程度,本文界定了關聯企業、少數股東、債權人、顧客、政府和社區等幾個重要的利益相關者。在此基礎上,分別闡述了企業集團與上述各利益相關者之間的利益協調與合作。
4.比較了以英美為代表的市場導向型集團治理模式、以德日為代表的網絡導向型集團治理模式和以韓國為代表的家族導向型集團治理模式。研究發現,上述三種治理模式在形成的制度環境、治理結構、治理機制等諸多方面存在差異性。本文認為,各國的企業集團在各自的歷史演進中,結合其國情,在一系列制度環境中形成了適合本國的治理模式。因此,上述三種模式并沒有嚴格的優劣之分。企業集團治理具有“自適應”和“自完善”的功能。近年來,受經濟全球化和公司制度的擴散效應的影響,世界各國的企業集團治理結構與機制在某些方面開始出現趨同化。
5.在理論分析和國際比較的基礎上,分析了我國企業集團治理存在的問題并著重從協調與合作的視角提出了相應的對策建議。在分析我國企業集團治理存在問題的基礎上,本文提出了一系列政策建議:約束政府在企業集團發展過程中的行為,減少不必要的干預,使企業集團形成良好的合作基礎;推進企業集團的股份制改造和股權結構的優化;改革企業集團的行政管理體制,減少各種形式的行政干預;促進企業集團的組織變革,建立有利于協調與合作關系的網絡組織結構;優化企業集團內部治理結構;完善內部治理機制;建立和維護集團內部網絡的信任與合作關系;建立與關聯企業間的協調與合作關系網絡;加強對中小股東利益和債權人利益的保護。
本文主要有以下三方面的創新:
1.建立了企業集團治理的系統化的研究框架。國內關于公司治理的研究文獻大多以單個法人企業為研究對象,而對企業集團治理的研究尚未形成系統化的理論體系。本文在分析了企業集團治理目標、治理邊界的基礎上,從內部治理和外部治理兩個層面對企業集團治理進行了深入分析。結合治理環境和治理理念的變化,根據企業集團的網絡特征以及沖突性與合作性相統一的特性,建立了企業集團治理的系統化的研究框架。
2.從協調與合作這一新的視角對企業集團治理機制進行了研究。現有的研究大多認為企業集團治理是以基于“權力”的控制機制為主導的制度安排,其主要目的是解決利益沖突和進行權力制衡。本文則突破傳統的治理理念,建立了母、子公司和子公司之間的協調與合作機制;從對企業集團本質的認識出發,提出協調與合作機制比單純的控制機制更有助于企業集團長期發展的觀點;在基于產權的傳統治理機制的基礎上引入了學習治理機制和文化治理機制。本文認為建立集團文化治理機制的基本途徑在于培育有利于實現集團治理目標的治理文化,高信任度的集團治理文化將通過信任機制促成和維護企業集團內部網絡的合作,從而為各利益相關者獲取合作盈余提供基礎;學習治理的目標是促進集團內部網絡中知識資源的有效流動,促進企業集團的協調與合作。本文在分析了影響學習治理因素的基礎上,提出了建立有效的企業集團學習治理機制的對策。
3.建立了企業集團治理邏輯、治理困境與內部治理結構、內部治理機制的關系模型。本文提出:由于契約的不完全性,企業集團內部網絡存在著治理困境;集團治理成為企業集團內部網絡互動合作的制度基礎,并為企業集團的有序運作提供了一個保障平臺;企業集團內部網絡中產權關系、社會關系及協調互動關系等三個維度為建立并有效發揮集團治理效率提供了邏輯基礎。在此邏輯基礎上,提出通過內部治理結構、治理機制的建立解決治理困境進而實現企業集團治理目標的對策。
參考文獻和引證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