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省海洋漁業轉型的問題與對策
為應對近海漁業資源衰退及中日、中韓漁業協定的實施給山東省沿海地區經濟可持續發展及社會安定所帶來的不利影響,我省漁業主管部門于2001年開始組織實施海洋漁業轉型工作,積極引導沿海捕撈漁民的轉產轉業。由于主、客觀等方面的原因,幾年來我省海洋漁業轉型工作面臨很多問題。
論文首先從理論的角度闡述了現代海洋漁業的新內涵、海洋漁業的基本特性,根據我國海洋漁業發展的現狀指出所存在的問題是:1、漁業資源衰退狀況未能從根本上遏制;2、局部水域污染,制約漁業經濟的可持續發展;3、漁業經濟增長方式落后;4、產品質量存在隱患。其成因是:1、我國目前的經濟發展正處于對自然資源高“使用強度”的階段;2、漁業資源的產權不明晰、價格不合理導致資源的掠奪性開發;3、層次偏低,產業鏈條較短,結構趨同;4、海洋漁業法規不健全、漁業執法體系存在弊端造成漁業執法不力。并介紹了國際海洋漁業發展的特點和趨勢。然后對海洋漁業轉型的背景進行了研究,指出了海洋漁業轉型的緊迫性和必要性。在對山東省海洋漁業發展現狀進行統計數據分析的基礎上,指出了漁民轉產轉業工作所存在的差距。接下來提出了我省海洋漁業轉型的指導思想和原則,構建了目標體系。針對工作中出現的實際問題,從漁民的角度剖析了制約漁民轉產轉業的內在因素在于:1、漁民綜合素質較低;2、高額的退出壁壘;3、沿海漁區經濟結構單一、經營規模較小。接下來,論文又從漁民和地方政府的經濟理性出發剖析了更深層次的內部制約因素。同時從政策、法律及體制的角度剖析了外在的制約因素。在此基礎之上,針對如何完善現有的保障體系,提出了自己的見解,同時也提出了關于如何進一步推進我省海洋漁業轉型的對策:1、積極拓寬漁民轉產轉業的就業空間:2、提升產業化水平;3、引導漁民轉變思想觀念;4、加大漁民轉產轉業的技能培訓;5、培育自律性的漁民協會組織。
參考文獻和引證文獻